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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 | 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明察暗访山东省聊城市、滨州市粉尘防爆 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安监总厅管四函〔2017〕93号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检查组于4月23日-27日赴你省聊城市、滨州市,针对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明察暗访。通过查阅企业管理制度、监管部门执法文书,与企业负责人、监管人员座谈交流,现场查验粉尘涉爆设备设施等方式,检查了两市6个区县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抽查了滨州市盟威戴卡轮毂有限公司等13家粉尘涉爆企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做法 山东省将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纳入全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2016年以来,将粉尘涉爆企业纳入异地执法检查重点,抽查了聊城、滨州两市52家粉尘企业,持续推进专项整治。聊城、滨州两市制定粉尘防爆专项方案,细化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开展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专题培训,建立粉尘涉爆企业监管台账。滨州市编制了《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安全检查手册》,推动粉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6家达到二级水平,26家达到三级水平;责令限期整改201家,停产整顿12家。聊城市推动粉尘涉爆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工作,督促企业将辨识出的危险因素、管控措施设置警示标识,纳入常态化管理;责令限期整改265家,停产整顿1家,取缔关闭2家。聊城市部分企业现场安全管理规范,主动开展粉尘防爆风险分析评估,在评估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负责人对粉尘爆炸危害认识不到位,存在侥幸心理,安全管控措施不落实。滨州市盟威戴卡轮毂有限公司负责人对铝粉尘爆炸特性和标准要求不清楚,检查发现粉尘作业现场隐患较多,用于轮毂打磨的除尘器采用正压送风,未采取防范点燃源的可靠措施;滨州市金富通家具有限公司负责人参加培训流于形式,照抄照搬监管部门提供的粉尘清理制度模版,没有针对企业实际细化粉尘清理要求,没有按规定设置泄爆、火花探测等防爆装置。部分企业虽多次收到监管部门整治通知,但对粉尘爆炸风险认识仍然不足,自查的隐患和问题多为应付检查、不严不实不细,没有主动对照标准规范落实整改。 二是粉尘涉爆的重点问题和隐患还大量存在,企业熟视无睹,极易导致事故发生。通过抽查滨州市盟威戴卡轮毂有限公司等13家粉尘涉爆企业,除聊城市帝斯曼维生素有限公司外,其余12家企业共发现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的重点问题和隐患36条。除尘系统不规范、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等方面问题比较普遍,粉尘爆炸风险很高。聊城市希杰饲料有限公司投粮区干式除尘器设计不规范,未设置进出口风压差监控报警装置,除尘器滤袋脉冲自动清灰装置不能实现正常清灰,除尘器滤袋积尘严重。滨州盟威戴森汽车轮毂制造有限公司轮毂打磨生产线除尘系统设计不规范,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滨州市中裕食品有限公司、西王糖业有限公司斗式提升机未设置泄爆装置。滨州市伟国板业科技有限公司除尘系统采用正压送风,未设置泄爆装置,车间地面、电缆沟、地坑等处积尘严重。滨州市阳信欧亚木器有限公司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这些问题和隐患暴露出企业防范事故的主体责任不落实,没有真正吸取同类事故的教训,对安全生产的重视还停留在口头上,没有做到令行禁止。 三是专项整治基础工作不扎实。根据2016年底山东省安全监管局上报的调度表,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粉尘企业为“零”报告,但检查组抽查中发现该区内存在盟威戴卡轮毂有限公司、盟威戴森汽车轮毂制造有限公司等多家粉尘企业。2014年昆山“8·2”事故以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已连续3年要求摸排粉尘企业底数,但该区粉尘企业底数依然不清、失控漏管问题严重,对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问题说不清楚,弄不明白,反映出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不作为。聊城市、滨州市部分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不实不细,没有将爆炸风险高、作业人数多的企业作为重点,针对性不强。一些企业犹豫等待、得过且过,检查严就改,要求松就拖,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远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监管执法专业性针对性不强,监管要求不严格。检查组通过查阅多份基层监管部门开具的执法文书,发现基层执法检查出的10大重点问题和隐患很少,多是责任制、防护用品、教育培训等方面的问题。从山东省安全监管局2016年底报送的粉尘作业场所30人以上金属粉尘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上看,滨州市六丰机械工业有限公司不存在重点问题和隐患,但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轮毂打磨湿式除尘器箱体内部、静电喷涂室地面和设备表面粉尘集聚、静电喷涂车间未按规范设置进出口风压差报警装置等重点问题。检查还发现,基层监管部门对一些该停产整改的企业,跟踪督促不到位,处置措施不果断,执法要求不严格,如聊城市信发铝制品有限公司铝合金轮毂打磨生产线、静电喷涂系统以及喷砂设备配套的3套除尘系统均未按标准设计,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何一种控爆措施,依然违规生产。 三、工作要求 山东省和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继续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6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7〕43号)要求,举一反三,认真审视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把好本地区专项整治关口,不断深化和落实专项整治要求,进一步突出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发现的问题,严格工作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鉴于滨州市金富通家居有限公司、滨州市伟国板业科技有限公司、聊城市茌平信发铝制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现场涉粉作业人员较多,问题和隐患十分突出,请山东省安全监管局督促聊城市、滨州市严格落实执法和整改措施,依法责令对以上3家企业停产整改,其余9家企业限期整改。对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粉尘防爆专项整治中暴露的问题,请山东省安全监管局督促滨州市人民政府对该区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问责措施,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工作落实。请山东省安全监管局将整改措施和问责情况于6月15日前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 二是举一反三,突出整治重点,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聊城市、滨州市粉尘防爆工作暴露出的问题,在其他地区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山东省和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将本文件传达到辖区内各级监管部门,深入分析本地区专项整治存在的薄弱环节,对照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号入座,进一步督促粉尘企业聚集地区,聚焦爆炸风险高的粉尘涉爆领域,紧盯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企业,分清轻重缓急,落实整治措施。不能以检查次数代替整治效果,要紧紧围绕10大重点问题和隐患,特别是作业现场和除尘系统粉尘清理,抓好检查整改,实现闭环管理。对不主动开展自查自改、存在重点问题和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罚,强化监管执法威慑力。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加强技术支撑,全面督导核查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企业的整治情况。 三是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夯实各级责任。山东省和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要通过组织培训、教学观摩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和企业水平,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持续发力。强化指导服务,推动技术改造,树立示范样板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仔细分析辖区企业底数、监管台账等报表存在的不实不细问题,定期调度辖区工作进展,通报经验做法和差距不足。各地区要组织专家开展明察暗访,强化责任落实,对工作不力、重大隐患检查整改不及时、各种典型问题重复发生的地区和企业,及时采取督办问责措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5月12日 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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