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来啦!—4个县(区)工作慢,永清县最差
近日,廊坊市大气办对廊坊市重点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永清县、大厂县、安次区、廊坊开发区4个县(区)未能按时完成安装任务,特别是永清县至今进度为0,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印发重点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联网验收技术指南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8]256号)要求,我市6月底前需完成120家省定重点企业vocs在线监测设备或超标报警传感装置的安装工作。截止目前,仍有4个县(区)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安装任务,严重影响了全市整体进度。
重点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工作是我市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考核内容之一。我市120家省定任务中除搬迁停产、拆除涉vocs排放工序企业外,剩余101家企业需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截止6月30日,已完成安装87家,完成率为86.1%,其中全部完成安装任务的县(市、区)为大城县、广阳区、三河市、文安县、霸州市、香河县、固安县。永清县、大厂县、安次区、廊坊开发区4个县(区)未能按时完成安装任务,特别是永清县到7月2日进度为0,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通报要求,永清县、廊坊开发区、安次区和大厂县要对未完成安装任务的企业,逐企制定针对性的处理措施,明确责任人,加大推进力度,倒排工期,限期完成。认真分析进度滞后的原因,形成专题报告。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务必高度重视,加快推进vocs在线监控设备联网验收工作,尽快完成数据传输,实现自动在线监管。各级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管,对拒不安装的重点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冀环办字函〔2017〕544号)
河北省环保厅为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完善监测手段,确保达标排放。于2017年9月13日印发《关于加强重点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在线监控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7〕544号),就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固定污染源、无组织排放在线监测设施和超标报警传感器使用提出了具体要求。通知中要求:“排气筒vocs排放速率(包括等效排气筒等效排放速率)大于2.5kg/h或排气量大于60000m3/h的固定排放源,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施。对符合上述条件企业的车间及厂界,安装环境在线监测设施或超标报警传感装置。”
廊坊开发区:企业发展先过vocs环保“关”—vocs企业深度治理达标企业“白名单”
日前,佳施加德士(廊坊)塑料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设施通过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验收,被列入该区夏秋季错峰生产“白名单”。今年以来,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入开展“双创双服”活动,精准解决企业创新发展中遇到的环境污染防治新问题,大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6月5日,在佳施加德士(廊坊)塑料有限公司,技术人员正在对生产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检测。
6月5日,佳施加德士(廊坊)塑料有限公司改性塑料生产线井然有序。
6月5日,佳施加德士(廊坊)塑料有限公司,工人正对改性塑料生产线废气收集装置进行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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