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国人学英语误区? 末世圣徒 耶稣**末世圣徒会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是**教的一个特殊的门派,教徒们称自己为末世圣徒,简称lds。该教会的的俗名叫做摩门教,原因是该教会除信奉普通的圣经外,还有一本更受该派教徒重视和信奉的《摩门经》the book of mormon。该教派于十九世纪中起源于美国。第一任教主史密.约瑟joseph smith,称自己在丛林中两次见到了上帝。上帝(后来又被改说成一个叫摩罗乃的天使)传给他一本写在金叶上的遗失的古老经典《摩门经》,并启示他翻译这一经典。据说该经由古埃及象形文字写成。大家还记得罗塞达石碑故事里的法国人商博良吧,他正好在当时刚通过罗塞达石碑破译了埃及象形文,但显然这一消息还未来得及传到美国,史密.约瑟就称自己在上帝的指引下,通过一个水晶球看过去,翻译了埃及象形文的经典。翻译完后,他说金叶原著被天使收回了,所以我们见不到原著。《摩门经》主要讲述了犹太人的另一枝,数千年前来到了美洲大陆,建立了灿烂的美洲文明,修建城市,发动战争。战争一直持续到距今400年前。真比欧洲的故事还丰富多彩。后来这里的人们惹恼了上帝,上帝将他们的皮肤变黑以示惩罚,于是他们很多人因此变成了皮肤深色的印地安人。该教会自称拥有教徒约1000万,分布于世界各地,但主要集中在美国犹他州的盐湖城。该教派由于这本缺乏证据支持的《摩门经》和赞成一夫多妻制,为**教其他教派所排斥,有时还被称为邪教。但一般摩门教徒生活行为检点,也并不**,所以在信仰自由的美国与大家相安无事,特别又集中在偏远地区,到也乐得清净。所有教徒都会把自己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献给他们的教会,所以据说该教会每年有十亿美圆的收入,所以很富有,大量盖教堂。大家如果看到顶上有个吹金色号角天使的建筑,那就是摩们教堂了。 这样一个特殊教派想要在提他主流教派统治下发展新信徒,一定需要大批志愿的传教士。他们的办法相当有效。由于可以免兵役和保送上杨百翰大学(没错,大家熟悉的杨百翰大学正是摩门教会大学),很多年轻人很愿意传两年教。于是19到25岁的年轻摩门教徒(男生为主),都踊跃报名当传教士。有意思的是,传教士们都是二十出头,却被称成为“长老”elders。“长老”们都先集中到一个犹他州传教士培训中心missionary training center (mtc)进行两个月左右的培训,然后两人一组,奔赴世界各地去传教。传教工作的一个严格要求,就是必须使用当地语言而非英语传教。而这些传教士在开始培训前,完全不知道可能被派往的国家和需要讲的外语,而且对这些外语是完全零基础的。要求他们马上到一个全新的国家或美国加拿大的外来移民中,而且还要用全新的语言传教,听起来几乎是天方夜谈。但他们不但全都做到了,而且掌握外语的速度和水平十分惊人,甚至成为他们成功发展教徒的最有利的工具和“见证”。他们会用这个能力告诉那些发展对象,是上帝和《摩门经》的力量帮助他们神奇地实现外语能力。这一能力对那些在美国加拿大的英语环境中苦苦挣扎而对学习英语几乎绝望的外国移民来说,无疑是个重大打击,同时也是巨大的吸引。很多移民被他们拉入了教,一方面是为他们的语言能力所折服,另一方面是由于语言能力低,社交圈小而很孤独所致。现在终于有外国人说着他们熟悉的语言和他们耐心的交谈和关心他们了,而且自己的外语仿佛也有希望了。所以这种方式上门传教对中国等国的移民相当有成效,而相反另一个类似方式传教的教会“耶和华见证人(jehovah’s witnesses)”,因为没有这个能力,在传教方面显然落后。那么这些传教士是通过什么方式,在美加这种英文环境下,迅速掌握外语能力的呢? 先看一下这些“长老”们的外语水平提高的速度:第一个星期,简单外语语音、语法知识的讲述。后几个星期,听说练习。九个星期后,能够达到“生存外语”的能力,就出发了。半年左右,已经可以简单交流并尝试用外语传教。一年左右,已经达到流利的外语交流而独立进行用外语的传教工作。一年以后,已经开始带新人了。用传教士培训中心总监mark jarman的话说:“一般我们的传教士在三天学的外语,比在一般在学校里两年学得都好。”副总监gene hill还公开在新闻发布会上宣部这一结论。这一言论在某一方面是过分夸大,三天学的内容量当然无法和两年相比,但另一方面是事实,即他们三天掌握的交流能力,比传统学习两年都多。这些传教士外语掌握速度之快,水平之高,往往让美国中央情报局锁定和招募退役传教士去工作。美国中情局锁定这一目标人群了理由是:1,他们一般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以白种人为主,不太可能受民族因素影响而偏向其他国家;2,一般在国外呆得时间短,每天就是传教,不太有机会培养和外国的其他复杂联系和被“策反”。作为在加拿大和美国学中文的传教士更是如此;3,外语水平高超,其他经过培训很难做到如此效果。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