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注册考试盖章、单位变更、挂靠的几个问题讨论? 1. 注册考试都是要求有单位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如果证明单位是一家,但是考试通过过后注册单位是另外一家的话,这样的情况是允许的吗?比如在 a 单位加盖的证明章,但是 a 单位没有收益,就打算挂靠到 b 单位,这样在程序上允许的吗? 2. 注册考试有些是滚动性考试的,一年没有通过的话,可以第二年再考,如果在考试的过程中,辞职了或者换单位了,那么第二年的公司证明文件是现单位出具还是必须要原来第一次考试的单位出具呢?举例说明:考试的时候在 a 单位,也是由 a 单位出具的考试资格证明,但是考试过后没完全通过,第二年准备考的时候呢,已经换单位了,这样的情况又是怎么处理 3. 全国注册考试理论上成绩是全国认同的,那么如果一个考试,第一年考试的地方和第二年考试的地方不同,第二次考试是否认同第一年的考试呢?举例说明:注化考试第一年基础考试是在北京考的,通过了,第二年比如因为辞职换工作的原因,单位换了,工作地方也从北京换到上海了,那么第二年能直接在上海报考专业考试吗? 查看更多